范佳琪 发表于 3 天前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厦门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赁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装修自住住房的;
5.购买车位(库)的;
6.城市既有住宅增设(更新)电梯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家庭成员因发生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9.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12.离休、退休的;
13.出境定居的;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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