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青年人才创业首贷贴息办事指南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青年人才创办,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实际经营的且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从未有过贷款记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享受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以下简称“首贷续贷子基金”)支持的首贷贷款(不含续贷)按实际用款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予以年化1%的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贷款相关材料
(三)企业征信报告
详询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四、办理程序
1.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青年人才创办企业登录厦门市信易贷平台“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线上服务专区完成认证与授权,并发起融资需求;贷款银行(需为首贷续贷子基金合作银行)同步录入融资订单,完善相关贷款信息,并向首贷续贷子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同时办理放款手续。
2.备案通过且放款后,企业通过厦门市信易贷平台“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线上服务专区发起贴息申请,并按要求上传企业征信报告。
3.企业登录免申即享平台(厦门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确认贴息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由市委金融办审核并发放。
五、办理时限
按季或按年发放。
六、受理部门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0592-3688881、3688885
八、其他事项
首贷贴息政策仅面向已备案首贷续贷子基金的首贷贷款。企业申请贴息前需按要求配合提供基金备案相关材料。
首贷续贷子基金备案具体事宜详询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机构):
施聪玲 13779927987,曾毅 1812072171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