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一张床”免费住宿办事指南
本帖最后由 学会了 于 2026-8-19 13:25 编辑一、申请对象
面向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主要包括两类:
1.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预备技师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
2.来厦实习,且个人在厦无住房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已有在厦就业创业相关记录的大学生,不适用本方案。
二、资格条件
须符合个人在厦无自有住房、无在厦就业登记且无社保缴纳记录。
三、保障标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2人一间。配住企业可根据房源情况调整,但每间最多不超3人。住宿期间免缴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相关费用。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户口本(户主首页及申请人页),外籍大学生提供护照。
2.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来厦见习的提供见习单位证明材料。(模板详见办事指南)。
3.在校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在校和来厦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办理程序
申请方式及路径:“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厦来—“5年5折”租房及“一张床”免费住宿平台。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人社局核验申请人社保、就业、学历等信息材料,并将核验结果同步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个人住房情况后,以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同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供给配住企业。
六、办理时限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查询审核意见。
七、受理部门
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住厦来”服务热线:968383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免费住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征信报告。
2.本办事指南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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