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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户岛内 大专需要连续缴交3年社保,请问下一定需要岛内得公司么

信件编号 GPF20205691278 信件类型 咨询建议
来信人 李** 信件日期 2020年5月16日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 2020年5月16日
信件内容 你好 根据政策 “ 《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厦人社〔2018〕246号)一、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落户我市。 二、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 1.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2.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中,落户岛内 大专需要连续缴交3年社保,请问下一定需要岛内得公司么? 需要同一家公司吗?如果中间有换公司,断了两三个月再往回补缴得是否符合连续叫三年得条件呢? 如果补缴可以的话,最长能补缴多久的呢?
处理结果

好!1、只要是岛内单位连续参保,不限制为同一家单位,不区分思明或者湖里区。2、按规定需正常缴费,请尝试申请。3、社保缴纳情况由人社局审核。4、因社保的参保缴费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请您具体咨询税务局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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