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时间节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厦府办〔2019〕11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具体经办要求的函》(厦人社函〔2021〕2号)、《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应用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一企一策”政策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同时使用职业培训券结算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合格证明。
鉴此,请各相关企业抓紧开展“一企一策”培训工作,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培训、考核、生成证明编码,届时,将以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结业证明”为培训补贴依据。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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